第九十五章 最终之战-《东京大律师:开局律所破产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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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般而言,取回的对象都是生产设备、原材料等等。例如,电信企业将自己的服务器出租给算力企业。倘若算力企业破产,那么电信企业就可以行使取回权,取回服务器。

    然而,现在取回的对象是“现金”。

    在民事法律中,有这样一条法律原则——

    货币只要一转移,所有权也随之转移。

    你借给了朋友一万円。你只能让朋友还一万円,而不是归还当初你给朋友的那张一万円纸币。

    如果货币转移,货币的所有权却没一起转移,那就会造成很大的混乱。

    同样的原则,适用在日钢上的话——

    那就是日钢并没有把这些款项支付给承包商、供应商,因此,这些资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日钢,车间承包商并不具备行使取回权的法律依据。

    不管怎么说,北原已经抛出了一个极为棘手的法律问题。

    日钢各方的高层,都极为紧张的关注着这起新到来的诉讼。如果这个胡搅蛮缠的律师,真的赢了的话,那么内阁工作组的重整方案受挫,这将会是对现任内阁的一次威望打击。本来总务大臣寺田就因为江里子事件,身陷风波,重整方案若再受挫的话,将彻底终结寺田的议员生涯。

    工会在得知取回权诉讼之后,同样愤怒。富山干事当然是不可能同意车间承包商将工厂的设备拆掉运回的。其他破产企业的工会,也同样高度关注日钢破产案件的进展。如果取回权真的成为一条途径,这将对保障破产企业的工人权益,极为不利。

    交易各方都关注着日钢破产案件的进展。

    日钢破产案的意义,已经远远超过了它自身。每一个利益攸关方,都在关注着他们自身的利益目标,更甚于日钢本身。

    东京高等裁判所很快启动了对取回权一案的庭审……

      
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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